2025年1月13日龍灣鐵路貨運線拆后部分場地三年租賃權的交易公告
現委托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1月13日,在“浙交匯”平臺對龍灣鐵路貨運線拆后部分場地三年租賃權以網絡競價方式進行公開轉讓,具體事宜詳見“浙交匯”網站項目信息披露。
一、標的情況
序號 |
坐落地址 |
面積(㎡) |
業態用途 |
單價(元/月/㎡) |
招租底價 (萬元/年) |
租賃 期限(年) |
競買保證金(萬元) |
遞增率 |
產權 情況 |
裝修期(月) |
招租公告期 |
1 |
龍灣鐵路貨運線拆后部分場地 |
3954 |
臨時堆場 |
4 |
19 |
3 |
4 |
無 |
有 |
無 |
5個工作日 |
注:1、原租賃合同于2025年2月28日止。2、原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二、承租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以提供蓋有公章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為準、法人身份證)
2、意向方未在被列入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等負面名單,可以參加招租活動。(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或“信用中國”網站,意向方須提供對應的網站截圖為準)
3、最大股東要為合同履約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如最大股東為企業的須追加該企業的最大股東作為連帶保證人,如追加的連帶保證人還是企業,須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自然人應當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以提供市場監督管理局提供的股東證明、最大股東提供連帶擔保承諾書為準;如最大股東為企業的須追加該企業的最大股東作為連帶保證人,該連帶保證人須提供連帶擔保承諾書,如追加的連帶保證人還是企業,須再追加一名自然人作為連帶保證人,該自然人須提供連帶擔保承諾書及身份證)
4、意向承租人及連帶保證人,均須提供由征信機構出具的征信報告。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2024年12月止的前整兩年時間)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視為不合格,不得作為意向承租人或連帶保證人參加租賃競價活動或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以提供公告日之后的由中國人民銀行出具的企業或個人信用報告為準)(征信報告中出現兩年內逾期超過3次或單次逾期超過兩個月等不良征信記錄的即為不合格)
三、競買保證金、租金及履約保證金
1、競買保證金:4萬元,以報名截止時間之前到達如下賬戶(戶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756000120190008655,開戶行:溫州銀行城西支行),并在“浙交匯”平臺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為準,逾期無效。
2、競得人須在成交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首期租金及履約保證金足額繳至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賬戶(戶名:溫州聯合產權交易中心有限公司,賬號:756000120190008655,開戶行:溫州銀行城西支行);并在招租結果公示期(5個工作日)滿后10個工作日內憑到賬信息與出租方簽訂《租賃合同》,辦理標的物移交手續,租期按照合同約定之日起計算(如原承租人競得,租期從原租期屆滿次日開始計算)。
3、租金無遞增。租金一年一付,從第二期起,租金于上期租金到期前一次性付清。履約保證金為4萬元。
四、公開招租其他相關事項
1、有意競買者須在公告期滿日下午5時(報名截止時間)前向“浙交匯”平臺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并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和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報名完成后,需經審核通過方可取得競價資格。若提交的材料不齊全或未達到承租方資格條件的要求致使審核不通過的,責任由意向者自行承擔。未成交者,保證金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信息披露期滿后,若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承租方報名,則該意向承租方即被確認為受讓方,受讓方在報名時的報價即為成交價格,否則視為違約,競買保證金不作退還;若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則按照公告確定時間采用網絡競價方式進行轉讓(自由競價開始時間為2025年1月13日9:00;限時競價開始時間為2025年1月13日10:00)。
3、有意競買者報名參加競價之前,須查詢和實地踏勘了解標的物的現狀情況、權證情況以及周邊環境等,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已作充分了解和預見。
4、承租方根據測繪圖紙按照業態要求規范使用。
5、租賃標的物交付,以移交時的場地現狀為準,標的物部分場地可能存在政策處理方面的遺留問題,以及部分場地可能無法使用的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標的物地面上的建(構)筑物及設施設備為原承租人所有,雙方自行協商受讓。就標的物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和使用風險,須承租方自行修繕、彌補、承擔;相關風險承租方參與競價時請做充分考慮,并保證不會以此為由向出租方提出任何主張。
6、承租方應合法合理使用本場地,依法辦理有關手續,鐵路及軌道交通沿線的場地施工及使用需要鐵路部門、軌道交通管理單位的審批,是否能夠獲批等相關風險由承租方自行承擔。誠信經營,文明服務、禮貌待人。不得違法經營。
7、承租方自行承擔租賃場地的相關維護費用。使用過程中如有涉及相關報批手續的由承租方自行負責。承租方自行承擔包括但不限于水、電費,稅費,以及消防、安全、環保、治安、綜合治理等各項規費。涉及的消防、安全、環保、治安等一切責任。
8、承租方可對場地分區域開展招商經營管理,但未經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將場地轉租他人。
9、承租方必須在租賃場地范圍內,做好綠化維護及衛生保潔工作。不得擅自改變場地用途,不得搭建違章建筑物,不得作為只針對少數人開放、實行會員制的高檔經營場所(私人會所)。
10、承租方需按出租方的要求,進行合法經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及影響環境的物品,不得違章搭建建筑物。
11、承租方負責做好場地安全及美化工作,承擔相應的安全管理責任,并積極配合落實屬地政府及相關部門整改要求。
12、本租賃物屬國有資產,租賃期間如遇出租方自身使用需要或政府行政行為、城市建設工程啟動、拆遷、公共利益等,須無條件終止本租賃協議,租金按實際使用日期結算,租金余額、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
13、標的物目前處于使用中,如非原承租方競得,承租方應理解出租方在清退原承租方工作方面的復雜性與不可控性,如因標的物騰空原因造成實際租賃期變動,則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以重新明確租賃期限。如在原租期屆滿之日起超過三個月,原承租方未退場導致出租方不能交付標的物時,雙方可保留本次交易直至出租方交付標的物,承租方也可提出解除租賃關系,出租方所收款項全部無息退回,除此之外,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承租方需自行承擔因本次交易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服務費。
14、租賃期限屆滿,如出租方仍要對外出租的,承租方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承租權。
15、未盡事宜詳見《租賃合同》(樣本)。
五、報名及聯系方式
報名、看樣時間:2025年1月3日上午9時起至2025年1月9日下午5時止(工作日)。
咨詢地點:溫州市杏花路200號僑房大廈二樓匯豐拍賣行。
看樣地點:標的所在地。
拍賣公司咨詢電話:0577-88525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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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3日